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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感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仲裁鉴定机构的公告(附鉴定机构申请表)

公示公告
发布时间:2023/1/30 14:42:32

孝感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仲裁鉴定机构的公告

孝感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本会)是孝感市人民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规定组建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,于2017年5月报经湖北省司法厅登记后在孝感成立。本会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依法、独立、公正、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。

保障仲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,规范委托鉴定工作充分保证本会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《孝感仲裁委员会章程》《孝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资质等级高、业务能力优秀、市场信誉良好的鉴定机构,列入本会《鉴定机构名册》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申报鉴定机构类别

鉴定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类、资产评估类、土地、房地产评估类、会计审计类、价格评估类、文书鉴定类、产品(建筑工程)质量鉴定类等。

  二、申报的基本条件

1.具有鉴定资格且已被录入“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”;

2.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

3.成立时间三年以上,有良好的业绩和纳税记录,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;

4.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及相应的机构资质,有5名(含5名)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。

  三、申报资料及证明材料

1.机构简介及主要鉴定范围;
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(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其他证明资料);

3.机构专业资质、资格证书副本、行业许可证副本;

4.年检文书;

5.机构专业人员名单以及相应资质、资格、职称证书;

6.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范本、鉴定项目及收费标准;

7.机构近两年在仲裁机构或法院完成的鉴定情况介绍;

8.其他必要的文件、资料。

  四、遴选流程

       (一)申请。申请机构登录本会官网www.xgzcwyh.com首页“仲裁资讯-公示公告”栏目下载填写《孝感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请表》。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申请机构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,并将第三项需提交资料及证明材料汇编成册(用A4纸装订成册编写页码、目录),于2023年2月18日前送交或邮寄本会(申请机构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,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),逾期视为放弃申请。邮寄地址:湖北省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603室,电话:0712-2280895、15572535392,联系人:彭喆。

(二)初审。由本会对申请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,对报名机构的专业资质、鉴定资格、专业能力、行业评价、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,提出初步入选的鉴定机构名单。

(三)遴选。本会根据初审的情况,按照自愿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选择符合本会需求的鉴定机构。

(四)公示。本会将选定的鉴定机构名单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平台及相关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,公开征求意见。

(五)确定名单。本会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鉴定机构分类建立名册,并在本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,供当事人选定及仲裁庭指定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(一)凡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入选资格,并承担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。

(二)未被选聘的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,但本会将对所有材料谨慎保密。

附:《孝感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

孝感仲裁委员会

2023年 1月 30日